绍兴市2019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

发布时间:2019-01-30  15:46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 打印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和《机关、团体、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和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61号)、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(公安部令120号),经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自行申报,由消防机构依据《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审查核定,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,确定2019年度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402家,火灾高危单位45家。

附件.xls


信息来源: 市消防救援支队

作者: 绍消